第壹章 總則
第壹條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》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四川省2026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(以下簡稱高職單招)工作有關要求,結合學校實際情況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6年高職單招工作。
第二章 學校概況
第三條 學校全稱:四川文化藝術學院,國標代碼:14043,主管部門:四川省教育廳。
第四條 學院層次:本科,辦學類型:民辦,頒發學曆證書的學校名稱:四川文化藝術學院,證書種類: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。
第五條 辦學地點
綿陽校區: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機場東路83號
梓潼校區:四川省綿陽市梓潼縣永利街929號
第六條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,健全自我約束、社會監督機制,強化招考行爲規範,嚴格實施招生“陽光工程”。
第七條 學校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,負責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招考委、四川省教育廳高職單招的相關政策、辦法及要求,研究制定學校高職單招工作方案,執行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。
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爲組長的紀檢監督小組,全程監督高職單招錄取工作。
第三章 招生計劃
第九條 學校的高職單招計劃包括普高類和中職類,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爲准。
第四章 錄取
第十條 高職單招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壹組織下進行,執行“學校負責、招辦監督”的錄取原則。
第十壹條 學校認可四川省規定加分政策,依據加分以後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。
第十二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,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,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,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。投檔成績相同時,按四川省確定的高職單招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。
第十三條 錄取專業時,考生所報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時,對服從專業調劑者,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;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,作退檔處理。因考生自願放棄錄取或其他原因退檔産生的專業空缺計劃,我校不再遞補錄取。
第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,執行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及有關補充規定。
第十五條 擬申請放棄錄取資格的已投檔考生須在2026年4月17日12:00前,將手寫退檔申請(需附上本人及監護人的身份證並蓋手印)發送到我校指定郵箱200714043@qq.com,並電話確認,聯系電話:0816-6357995。
第十六條 所有考生被正式錄取後不得換錄,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。
第五章 收費辦法及資助政策
第十七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、教育廳、財政廳、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。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,堅持學生自願、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。
第十八條 學生的國家教育資助項目和資助標准嚴格按照教育部、財政部、教育廳、財政廳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部門有關政策執行。
第六章 附則
第十九條 考生被錄取後,持錄取通知書,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。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,視爲自願放棄入學資格。新生入校後,學校統壹進行新生複查工作。凡複查不合格的新生,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,直至取消入學資格。
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:
通信地址: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機場東路83號
郵政編碼:621000
招生咨詢電話:0816-6357995、0816-6357996
學校網址:http://www.sca.edu.cn/
第二十壹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部負責解釋。